10日下午湛江市消委会召开的“3•15”信息通报会,会上发布了2013年湛江市消费维权十大事件,和2014年第1号消费警示及消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在2013年10月25日获批通过,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实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赋予了新任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使广大消费者知晓此次消法修正案涉及的领域,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配合做好2014年“3•15”消费维权“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的年主题暨新《消法》宣传纪念工作。市消委会在我市各有关行业举办经营者学习新《消法》培训班,在高校、社区举办新《消法》讲座,让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认知、熟悉新《消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月15日,市消委会将在霞山区广百商业广场举办“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届时市消委会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和3·15律师团、专家团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受理消费投诉,解答有关消费维权的疑难问题,宣传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企业展示推介商品及服务;组织“诚信承诺单位”企业宣誓签名,公开向社会承诺“诚信经营,不制假售假”;同时,启动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进社区、学校仪式;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消费维权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