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市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2014-07-15 17:08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卓朝兴 实习生杨龙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地税局日前对外发出《关于湛江市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已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湛府函〔2013〕75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将2014年社会保险年度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下限1010元、上限10134元,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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