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随着央行的降息,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一同降息。从今年5月11日起,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标准。本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由3.5%下调至3.25%;5年以上由4%下调至3.75%。
据了解,这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是继今年3月1日后的第二次调整。对今年5月11日(含5月11日,以放款日期为准)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对5月1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执行原合同利率,不进行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2016年1月1日,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此次央行降息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直接降低了按揭贷款成本,减轻购房者的还贷压力,而且能刺激刚需购房者积极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