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辆不挂前牌红色小车逆向行驶被查获。

依法对该车予以扣车罚款严处。
湛江新闻网讯:3月5日上午10时许,交警赤坎大队陈贤松副中队长带领民警蔡理明在辖区进行常态化巡逻监控。当巡至九二一路时,陈副中队长发现不远处的一辆不挂前牌的红色小车逆向行驶,而且其挡风玻璃上未有放置检验合格和保险标志,于是立即上前将其截停检查。
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核对,该车号牌为粤S××××8,已将近四年时间未审验,且有32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驾驶人何某为了逃脱追究,辩称其一直没有时间审验车辆,以至拖审了至今,希望执勤民警能酌情处理。但如此苍白无力的辩解,只会自欺欺人,无助于逃脱被扣车罚款的严处。
执勤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违法行为,同时告知其车辆到期未年审或多数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依法予以暂扣车辆处理;每位车辆所有人,对于已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及时进行办理,否则将会被交警部门列入“黑名单”,会受到法律严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