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苏某珍问:我家住麻章区湖光镇九队,一只脚残疾无法走路,丈夫精神状态不好。我们育有两个儿子。今年由于儿子年满16岁有了劳动能力,我之前享受的低保不再发放。为维持生活,我只能跟随丈夫在霞山区租房打散工。我想知道,像我们这样的残疾人怎么办理残疾人证?有什么政策补贴可以帮助我们?
残疾人能享受哪些政策补贴?
湛江市残疾人联合会有关负责人表示,2015至2017年,我市逐步提高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标准,其中残疾人生活津贴2015年和2016年提高到1200元/年·人,2017年起提高到1800元/年·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5年和2016年提高到1800元/年,2017年起提高到2400/年·人。
该负责人解释道,残疾人评定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一、二级残疾才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四级残疾不在此补贴范围。生活津贴的补贴对象必须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的各类残疾人和残疾军人。
具体说来,补贴对象必须具有湛江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包括以下五类人员: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残疾人;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入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残疾人;3、在职和下(待)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入均月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残疾人;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残疾人(包括农村五保对象)、残疾军人;5、残联、民政及社会单位集中托养(供养)的贫困残疾人、贫困残疾军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补贴对象为具有湛江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一、二、三、四级重度残疾军人。
残疾人证如何申办?
据介绍,按正常流程:残疾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二寸免冠彩照4张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人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经县、市两级残联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由县(市、区)残联发放。
“湛江市区具有残疾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包括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湛江第二人民医院、湛江第三人民医院、附属医院和农垦医院,共5家。一般评定费用约为500元。”该负责人说,符合条件者可以到以上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按流程申办残疾人证。
残疾人申办补贴流程如何?
申请享受残疾人生活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须填写《广东省残疾人生活津贴申请表》或《广东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通过居(村)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报。残联、民政和社会单位等集中托养(供养)的残疾人和残疾军人,由集中托养(供养)单位统一向同级残联申报。
村(居)民委员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核实。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乡镇政府(街道办)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任务,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村(居)民委员会,并告知原因。
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批。县(市、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复审、批准。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居(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以及集中托养(供养)的有关单位,并告知原因。
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批后,要将经批准的残疾人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公示7天,并通知所在乡镇、街道、集中托养(供养)单位等公示7天,做到应补尽补,不漏补、不错补。对无异议的,在每年6月30日前将所辖地区残疾人(残疾军人)补贴数据汇总、填列《广东省残疾人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并联合上报市残联、财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