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今年来,吴川市人民法院针对近年发生的多起干警违纪案件问题,率先在湛江全市范围内推行廉政监察员制度改革,将廉政监察员原由部门副职兼任改为部门正职担任,积极对审判执行、内部运行的监管模式进行破立,进一步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司法监督。
一、组建队伍,明确职责。该院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严把“两关口”,培育发展一批政治强、威信高、作风正、工作实的廉政监督员。一是人员选配关。明确廉政监督员一律由部门正职担任,实行由法院党组任免、直接领导,进一步升格廉政监察员的政治地位和监督权威。今年3月,共调整任命17名部门正职人员(负责人)担任廉政监察员,有效延伸纪检监察触角,实现对立案、审判、执行等程序的全程跟踪监管。二是职责定位关。赋予廉政监察员以监督权,全面负责本部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对本部门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本部门人员在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对本部门人员工作中的不良现象及时纠正;对本部门人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问题及时向组织报告。
二、强化引领,督促作为。该院加大引导廉政监督员正确履职,倒逼转换“两角色”,有力推进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教育提醒“敲钟人”。要求各廉政监察员结合“机关作风整顿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主动组织部门干警大力开展党章、党规等法规章程的再学习、再教育,积极开展党支部“讲廉、识廉”贴心交心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做到对新进人员、新任职务、重要任务、问题苗头“四必谈”,促使广大干警始终遵纪守法、勿忘廉洁自律。二是作风监督“警卫兵”。将廉政监察员部署在各项业务工作阵地的最前沿和第一线,在案件立案时,将廉政监督卡发放给相关当事人,随时接受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和举报;盯紧审判、执行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和关键部位,防止权力寻租、暗箱操作;针对回避制度落实、案件合议、判后答疑等环节,做到提前介入、全程监督;扩大监督范畴,及时了解、动态掌握部门干警日常工作状况、八小时内外活动等。
三、建章立制,注重规范。该院着眼长效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健全推行“两机制”,确保廉政监察员工作不虚、不空、不偏。一是定期报告制。规定廉政监察员每月底向院党组、分管领导汇报廉政教育开展情况、反映干警思想动向,对苗头性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解决措施;每年12月15日前向院党组、分管领导专题书面报告,总结一年来履职情况和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并向院党组进行述责述廉述绩。二是督导检查制。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院党组不定期对廉政监察员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对履职不力者进行追责问责,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担子;要求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走访联系,牵头廉政监察员共同做好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廉政监察员年终考核等次须征求院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确定,促使廉政监察员对业务工作、部门廉政“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