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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了收“红包”后路才能守住纪律“红线”

2016-08-16 16:15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关月

    记者15日从广东省纪委了解到,广东省纪委已发出《关于注销廉政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廉政账户一律注销,今后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按顶风违纪处理。(8月16日《湛江日报》)

    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问题由来已久,在群众眼里,这些“红包”是敲开难进之门、奉承难看之脸、搞掂难办之事的不二法宝。违规收受“红包”的乱象不根治,腐败的癌细胞就会不断扩散到各行各业,成为腐蚀党员干部纯洁性的“脓包”,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炸药包”。

    为了整治违规收受“红包”,一些省份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设立廉政账户,供党员干部上缴无法退回或不便当面拒绝的“红包”,广东也于2011年部署设立廉政账户。据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通报数据,2015年我省查处违规收送“红包”礼金558人,有5820名党员干部主动拒收或上缴“红包”礼金9058.3万元。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原本为了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拒收“红包”而设的廉政账户,却被一些腐败分子钻了空子,甚至以此作为躲避纪检机关调查的挡箭牌,成为逃出反腐围捕网的一条“后路”。因为有了廉政账户这条“后路”,所以有人敢把收下的“红包”分门别类,“敢收”的就留下,“不敢收”的就上缴;因为有了廉政账户这条“后路”,所以有人别有用心地把“红包”改装为逃避追责的“王牌”,“风声紧”时就抢在调查前主动上缴,企图蒙混过关;因为有了廉政账户这条“后路”,所以有人无耻借机“作秀”,受贿后“留下大头上缴小头”,还要装出一副“廉洁”的面孔,扰乱纪检人员与群众的监督视线。

    退一步说,即便所有党员干部把所有违规收受的“红包”都上缴了,难道这就能传播反腐正能量了吗?党员干部个人借口“面子过不去”“怕伤了感情”,就“勉为其难”收下“红包”,个人面上有光了、感情维系了,却让党的纪律打了折扣,让党员干部纯洁性打了折扣,也让人民群众心中的党和政府整体形象打了折扣。其危害之大,不言而喻。

    廉政账户这条“后路”一日不除,违规收受“红包”的不正之风就会一日不绝。正是基于这种考虑,省纪委决定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廉政账户一律注销,这显示的是我省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决心。断了这条违规收受“红包”的后路,才能守住党的纪律“红线”,才能在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的考验前不忘初心。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虽然廉政账户这条“后路”已除,但并不代表违规收受“红包”的不正之风从此绝迹。相反,我们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要特别注意两种新型“红包”——“网络红包”和“精神红包”的腐蚀入侵。

    目前,以微信红包为代表的“网络红包”已经深入到群众生活的各个方面,而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等也被一些腐败分子变成实施“微腐败”的工具。与过去你手交我手的“红包”相比,这样的“网络红包”更具有隐蔽性,不需见面接头,直接转账支付。而且,单个微信红包顶多就200元,一天上限也就8000元,这种“小面额”打着“小小意思,不成敬意”的幌子,更容易让党员干部放松警惕。

    如果说“网络红包”尚且有转账记录可寻,那么以阿谀奉承为手段的“精神红包”就更为隐蔽。一些腐败分子为了潜在利益与器重,千方百计接近领导、讨好领导,口吐莲花之语,说尽奉承之辞,戴高帽、吹喇叭,一通“糖衣炮弹”狂轰乱炸。更有甚者,把本职工作当作对群众的“施舍”,要群众“点赞”,把扶老人过马路、路不拾遗、带小孩回家等理所应当的事情也当作“功劳”自我吹嘘。这种“精神红包”之毒,可不比现金受贿的祸害小多少。

    撤销廉政账户,对违规收受“红包”按顶风违纪处理,这就是我省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与决心。反腐没有“缓冲区”,执纪不管“挡箭牌”,终有一天,腐败分子吞下的“红包”都要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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