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游客被强迫购物可要求旅行社垫付退货款。
近年来,旅客遭受强迫购物、消费以及被迫接受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现象并不鲜见;每每媒体曝光了这种现象,广大旅客和消费者纷纷表达了强烈谴责,并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促进旅游事业更加健康、更加有序发展,切实维护旅客合法利益。
这次《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布,到底让广大旅游吃下了“定心丸”。外出旅游过程中,万一遇到被迫购物消费怎么办?万一旅游路线与合同既定不一样怎么办?万一额外需要自己掏钱消费怎么办?“游客被强迫购物可要求旅行社垫付退货款”看起来好比一把“保护伞”,抓住了旅游过程中旅客与旅行社之间的突出问题,缓解了两者之间的矛盾,切实捍卫了旅客的利益。相信广大旅客有了这份有力保障,会更加享受旅游过程,不用过于担心旅游“被坑”、被骗的情况出现。
不过,尽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对维护旅客合法利益十分有利,也十分及时,但是细想一下有一点还是值得注意,那就是旅客先要有维权意识,还要有善于取证的能力和意识。有些情况下,旅客面对旅行社的不合理要求,出于“少管闲事”的心理,往往忍气吞声,抱有一颗无所谓的态度。这时候,最需要的是敢于站出来指正!还有,如果发现存在被迫消费、另行付费旅游等行为,需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相关发票、音视频、照片等,以便为开展维权提供有力支持。说到底,旅客需要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