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18岁的女孩徐玉玉,以568分的成绩考上大学,却没能等到踏入大学的那一天。一个诈骗电话,骗走了全家省吃俭用大半年攒下的9900元学费,并直接导致她心脏骤停离世。(2016年8月24日 《齐鲁晚报》)
我们不要苛责一个农村孩子的单纯,也不要苛责一个孩子的“脆弱”。常用“撕心裂肺”来形容一个人所承受的惊吓或痛苦,总以为是比喻或者夸张,而现实,却遇到了活生生的例子。鲁迅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一个花季少女,一个鲜活的生命死于电信诈骗。夺走她性命的,是以171开头的诈骗电话。而以170/171号段为主要服务平台的虚拟运营商,因实名登记不严、实际归属地不明等,近年来几乎成了犯罪分子的“诈骗通道”。通信运营商监管态度“暧昧”,相关部门的“无动于衷”某种程度上助长了社会幽暗角落孳生恶果。就像混迹在搜索引擎结果中的广告信息,它们不直接害人,却是害人者的武器。缺失道德血液的市场怪物极其可怕,随时可能酿成夺命悲剧。显然,健康的市场经济肌体不能缺失道德的血液,即使是虚拟运营商,社会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也决不是虚拟的。
当然,事件中是谁暴露了准大学生的身份信息值得深究。目前,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与财产损失事件不断增加,个人信息安全保障状况堪忧。个人信息泄露既是常事,也是易事,垃圾短信源源不断、骚扰电话接二连三、诈骗邮件铺天盖地,更有冒名办卡透支欠款、案件事故从天而降。如果不是有18岁的徐玉玉做对照,久经“考验”的我们,甚至都已经意识不到信息诈骗带来的切肤之痛。如果不在源头上以有力的实名制堵死骗子们捞钱的渠道,如果不在信息保密上下真决心动真格,如果没有人因该事件被问责,18岁的女孩就只能以个体生命的结束为电信诈骗埋单。逝者的坟茔很快就会被遗忘,而新的悲剧还会重新上演。
毋庸质疑,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非小事,它事关公民的安全感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从长远看,制定一部《公民信息保护法》势在必行,国家推进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立法进程应该提速。避免“个人信息”在别有用心的人面前“一丝不挂”。此外,可以考虑建立公民个人信息领域的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惩罚性赔偿机制。
由此看来,信息立法,是时候该动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