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赤坎江经常有很多小白鹭(黑嘴)、池鹭等水鸟在活动,请问有关部门,能否将赤坎江周边流域划定为水鸟类保护区?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经与湛江市爱鸟协会了解,该区域鸟类为“三有”“无危”级别物种,以河道觅食为主,不属于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诉求涉及《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一)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四)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化石分布区、温泉等自然遗迹;(五)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予以特殊保护度的其他自然区域。”经核实,该区域不符合划定“专属鸟类保护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