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徐闻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害人韩某获得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
今年5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徐闻县某路段与韩某(系未成年人)乘坐的二轮电动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韩某受伤。后经法医鉴定,韩某的损伤程度达到重伤二级。
徐闻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发现韩某的情形可能符合司法救助规定,于是依托司法救助联动机制,启动调查工作。
经调查核实,韩某一家有四口人,家中没有耕地,父母在外地务工,全家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其父母那微薄且不稳定的收入;韩某的弟弟处于义务教育阶段。案发后,韩某的医疗费用已高达30余万元,其间仅收到犯罪嫌疑人家庭给付的8万元医疗费,但剩余的高额医疗费用及后续的康复费用开支让韩某的家庭面临很大的负担。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韩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立即主动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联系被害人亲属,指导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最终,县检察院决定给予韩某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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