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闻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吴某某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万元。
据了解,今年5月,吴某某在帮助其亲属与犯罪嫌疑人邓某某调解土地属权纠纷问题时,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导致吴某某与邓某某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邓某某随着情绪激动而逐渐失去理智,持菜刀对吴某某进行挥砍,造成吴某某的手掌和背部受伤。经法医鉴定,吴某某的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二级。徐闻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发现吴某某的情形可能符合司法救助规定,于是依托司法救助联动机制,迅速启动调查工作。
经调查核实,吴某某一家共有四口人,吴某某原被聘用为某学校保安,其妻子平常靠打散工补贴家用,儿子和女儿在外务工,家庭收入微薄且不稳定。案发后,吴某某的住院治疗费用达到4万多元,期间没有收到犯罪嫌疑人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后续的康复治疗费用让这个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而且因伤势原因,吴某某无法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失去收入来源。
经审查,徐闻县检察院认为吴某某与其家庭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立即主动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联系被害人吴某某,细心指导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吴某某在拿到司法救助金后向检察官连连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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