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女士:我在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就读成人教育本科,于2026年7月份毕业。现如今我欲将个人档案调回至吴川市人才服务中心,学校这边需要吴川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但吴川市人才服务中心表示无法出具调档函,只能出具存档证明。据了解,该学校有一位学生于2026年7月份在吴川市人才服务中心同样开具了调档函,如今我却无法开具。希望相关部门督查此事。
吴川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高校要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相关规定,将高校毕业生相关的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奖惩记录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明确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信息,随档案材料密封后,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档案。”易女士毕业生档案应由学校“公对公”的方式,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高校专递渠道转递至我局人才服务中心,无需出具调档函。易女士可至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出具《存档证明》,该证明有载明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您可依据证明所载地址按规定邮寄毕业生档案。如符合规定,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将正常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