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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中心应急避护场所将达9处

2013-10-21 15:58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卓朝兴

    10月中旬,《广东省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并印发给各地市,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记者从对外公布的《规划纲要》中了解到:到2020年,湛江中心应急避护场所数量将达到9处,其中包括海东新区的“湛江奥体中心”。

    据悉,广东省地处“典型气候脆弱区”和南方沿海地区,自然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突发性、复杂性和危害性加大,台风、暴雨、高温、干旱、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对广东应急避护场所规划和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该《规划纲要》提出,在固定应急避护场所规划要求方面,应急避护场所容纳人数原则上按照规划城镇常住人口的20%-30%进行配置,城市中心城区要按照不低于规划城镇常住人口的30%进行配置。根据“全省室外固定应急避护场所规划建设规模一览表”,到2020年,湛江规划城镇常住人口,市域为480万人,中心城区为147万人;湛江应急避护场所容纳人数,市域要达到96万人以上,中心城区要达到45万人以上;湛江应急避护场所数量,市域要达到200处以上,中心城区要达到60处以上。

    地级以上市,还须按每50万人—150万人设置一处中心应急避护场所(占地不小于10公顷),各县(市、区)原则上设置1处—2处中心应急避护场所(每处占地不小于5公顷)。根据“全省中心应急避护场所规划表”,到2020年,湛江中心应急避护场所数量要达到9处,包括赤坎—麻章区1处(寸金桥公园)、霞山区1处(海滨公园)、开发区及赤坎—霞山交界区域1处(南国热带花园)、坡头区1处(海东新区的湛江奥体中心),雷州、廉江、吴川、遂溪、徐闻各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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