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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收费将调整

2014-01-24 09:06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谢文雅 陈玉川 程丹

    昨日,市物价局召开听证会,就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收费调整征求各方意见。据悉,我市当前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收费执行的是2002年制定的标准,但随学校教学手段不断进步、设施更新、办学要求不断提高和物价上涨因素,办学经费支出大幅增加,收费不能补偿定价成本,造成学校公用经费不足,运作困难,发展乏力,不利于学生成长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原因】

    现行高中学杂费竟低于初中免费补贴标准

    目前我市现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79所,现行学杂费收费标准是从2002年起实行,至今12年未作过调整。收费具体标准为:省重点中学每名学生每学期980元,省一级学校为960元,市一级学校896元,县一级学校832元,普通高中768元。

    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现行收费标准较低,根据教育成本测算,普通高中由于课程多、课时多、实验多、生师比高等原因,收费应该比初中收费高出约3倍,但当前我市一般普通高中每学期768元、每年1536元收费,扣除了课本费后为1236元,比初中2014年初中免费补贴标准的每生1550元的标准还低。

    尽管近年我市增加财政教育投入,已从2002年的11.56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57.52亿元,年均增长 16.82%。但逐年加大的财政投入仍无法扭转办学经费不足的困局。

    据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报告显示,我市2011年至2012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培养生均定价成本(剔除财政补助收入和住宿费收入后的成本)远远高于学杂费标准,其中省一级学校生均定价成本为每名学生每学期1462.04元,高于学杂费标准502.04元,高出幅度52.30%。

    【调整】

    高中学杂费听证两方案

    在昨日的听证会上,公布了当前拟定的两个听证方案。

    其中,方案一是各级别学校上调300元。以县一级学校为例,即每名学生每学期现行的832元收费拟调整到1132元,平均上调幅度32.7%。

    方案二是各级别学校上调400元。以县一级学校为例,即每名学生每学期现行的832元收费拟调整到1232元,平均上调幅度43.6%。

    但无论是按方案一或方案二,调整后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贫助学政策仍按现行的规定执行,即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助学金政策,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学杂费政策,减免费用的学生人数一般为在校生人数的5%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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