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向镇街和基层延伸拓展,促进城乡文明协调发展,我市将实施创建文明镇街行动计划,大力开展群众性文明镇街创建活动,提升全市镇街文明程度。到2018年底,全市所有镇街全部达到文明镇街创建标准,形成城市、镇街、乡村文明创建全覆盖,打造“一镇街一品牌”、“一镇街一特色”美丽镇街,实现广大镇街人文美、风尚美、环境美、文化美。
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建成一批示范镇街,以点带面、以线带面,狠抓示范创建,培育一批美丽、文明、和谐的示范镇街,带动区域文明创建整体推进,形成镇街精神文明建设的大格局。今年我市启动一批先行点和示范点建设,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17年,加快推进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镇街文明创建步伐,促进其达到文明镇街创建标准,同时兼顾基础条件较差的镇街创建工作,到2017年底,实现60%镇街完成创建任务。2018年,对获得文明镇街称号的镇街坚持完善制度,健全规章,巩固建设成果,到2018年底,全市所有镇街全部达到文明镇街创建标准,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据介绍,开展文明镇街创建包括六方面工作,一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行动,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和示范点,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普及力度。二要开展公民道德建设行动,抓好道德典型挖掘选树,着力建设良好社会风尚。三要开展环境整治行动,优化镇街管理,加强户外广告整治,加强卫生环境整治,全面治理黄赌毒。四要开展绿化美化行动,加强建设规划,推动绿化美化。五要开展特色文化建设行动,打造特色文化,加大文化服务供给,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六要开展综合服务优化行动,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