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教育部门大胆改革校长管理制度。日前该县教育部门出台了《徐闻县中小学校校长问责暂行办法》,对校长权力进行问责,从教育教学管理、安全卫生管理等五个方面对校长进行问责。据了解,徐闻县是我市第一个率先实行中小学学校校长问责制的县区。
据介绍,徐闻县有中小学校222所(不含农垦中小学),正副校长近500人。为加强对这支庞大校长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克服干好干坏一个样,努力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徐闻县教育部门出台了《徐闻县中小学校校长问责暂行办法》,从教育教学管理、安全卫生管理、后勤财务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和其他管理等五个方面对学校校长进行问责。问责内容有55条,如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三率”考核不达标,防流控辍措施无力,连续两年居同类学校后三名的;不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对教师队伍管理不严,出现工作纪律涣散,生活作风差;没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连续两次安全考核不合格的;对财务管理不严,出现截留、挪用、透支相关经费等等,均要问责校长。
徐闻县对学校校长问责采取下列方式: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给予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学校校长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