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12月至今年6月,徐闻籍男子劳某武伙同另三名男子多次在徐闻街头或广场上以编造的“打伤我弟弟”为由,持凶器挟持多名受害人到偏僻地带进行抢劫。近日,除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外,劳某武等三人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记者从当地司法机关了解到,2007年12月30日下午4时许,劳某武伙同陈某、周某和茂某四人在徐闻县商贸城附近,捏造事实对一名男孩说该男孩打伤了他们的弟弟,随后把那名男孩挟持到城郊下埚小学附近的树林里。劳某武等人从该名男孩身上搜走128元后才放人。
2008年1月1日12时许,劳某武和陈某、周某及茂某等人在徐闻汽车站旁的文化广场上,再次编造“打伤我弟弟”,把一名无辜男孩挟持到偏僻地带,劫走那名男孩30元。仅过一天——2008年1月2日晚上9时许,劳某武四人在东方一路安踏专卖店的门口碰到谭某登和陈某帅俩名男青年时,又无中生有说谭某俩人“打伤我弟弟”,随即把谭某俩人挟持到下埚小学附近的树林里。劳某武四人先是从谭某两名受害青年的身上搜出330元,后又逼迫陈某帅说出身上一张存折的密码并从中取走3500元分赃。
挟持抢劫屡屡得逞的劳某武等四人,仅过两天又把犯罪的魔爪伸向素不相识的被害人王某身上。2008年1月4日下午6时许,劳某武、陈某等四人来到东方城闲逛时,碰见青年男子王某一人在走。劳某武等人故伎重演,瞎编事实“你打伤我弟弟”,把王某挟持到城郊一树林里,劫走王某身上现金81元。
三天后,劳某武四人又把犯罪的手伸到一名学生的身上,劫走吴某现金35.9元和一部价值1100元的手机。
今年6月7日下午1时许,劳某武等人在徐城文化广场上又以“打伤我弟弟”为借口把素不相识的黄某三人挟持到城东大道春蕾小学后面的树林里。劳某武等人以威胁的手段从黄某三人身上搜出668元现金和两部手机。但劳某武等人在逃离现场时,劳某武却被黄某三人制服并夺回被劫财物。
劳某武、陈某和周某被徐闻县检察院依法逮捕。近日,劳某武被徐闻法院一审依法判处6年有期徒刑。而在逃的茂某,警方仍在追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