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吴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骗取多人巨额款项的被告人冼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据介绍,2009年6月至2010年2月期间,只有初中文化的冼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称自己有亲戚做领导,以其能帮他人购买地皮、承揽工程、办理驾驶证、办理工作调动、办理户口、租铺位等为借口,并联系社会上制作假印章、假发票、假证件的人私造国家机关印章和企业印章,伪造相关工程合同和收款收据,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先后骗取了多名被害人的款项共计868232元。如2009年12月,冼某称自己有亲戚在湛江市某区做领导,可以安排陈某的弟弟进入该区环保局工作为名,骗取陈某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