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13时许,在东海岛中线公路文参村路段,一辆两轮摩托车与一辆小车发生交通事故,酿成摩托车上一对夫妇双亡的惨剧。据了解,4至5月份,在市区也连接发生了多起摩托车人员伤亡交通事故,摩托车交通安全令人揪心!

据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调研分析材料显示,我市交通事故有个明显的特点是涉及两轮摩托车的事故多发,共1904宗,死亡252人;摩托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以上的事故比例较大,共745宗,死亡63人,分别占总数的39.13%和25%。从以上事故的原因分析,摩托车驾驶员“十大”危险驾驶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无证驾驶。按规定,驾驶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然而一些驾驶人认为驾驶摩托车不需培训,只需边骑边学即可。殊不知,由于没有经过严格的学习培训、考试,缺乏安全常识和驾驶技术,面对复杂多变的道路交通情况,遇到危急情形,往往惊慌失措,极易引发撞车、撞人或侧翻的交通事故。
二、酒后驾车。因酒精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导致触觉能力降低,酒后驾车会使人反应迟钝,动作失调,掌握方向不稳,极易造成车辆失控引发交通事故。
三、严重载超。两轮摩托车作为简易机动车,安全性能有一定的局限性,刹车及承载能力都有一定限度,严重违法超载,超越了自身的限制,一出现意外,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四、超速行驶。两轮摩托车稳定性差,超速行驶,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车毁人亡。俗话说:“十次肇事九次快”。
五、快速转弯。摩托车车两轮着地,稳定性能差,转弯时一旦车速太快,容易失去控制,造成翻车事故。
六、强行超车。驾驶人自恃两轮摩托车体积小,驾驶灵活,往往见缝就钻,横冲直撞,强行超车,甚至遇险不避,极易发生车祸。
七、抢道行驶。摩托车路口争先抢道、不按道行驶、不走专用道、不走慢车道,却走快车道、非机动车道,与其它机动车、行人抢道而行,险象环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八、冲灯逆行。无视路口灯控和禁行标志,冲红灯、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即使设有电子眼的灯控路口,驾驶摩托车冲红灯者也居多,尤其在单行线上逆向而行,严重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引发交通事故。
九、不戴头盔。安全头盔是减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有效手段,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可不少摩托车驾驶人却抱有侥幸心理,担心发型、生怕麻烦而不戴安全头盔,造成事故“涉摩”交通事故伤亡率高居。
十、车况不良。 从车管部门了解到,我市近有过半摩托车不按规定定期年检。无牌无证、车况不良等“带病”摩托车上路行驶现象突出,造成交通事故多发。
因此,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谨慎驾乘摩托车,自觉拒绝“十大”危险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珍惜生命,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