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6月14日晚,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沙湾、海田派出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开展统一清查行动。在行动中,查获一名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两名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人员,并移交到交警支队赤坎大队调查处理。
交警赤坎大队陈向大队长十分重视,当即指派交管股张志文股长组织办案民警做好接理、取证工作,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管理规定,对交通违法者从严作出处理。
当晚20时30分,刘某(男、26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金沙湾观海长廊路段行驶时,被赤坎分局沙湾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民警闻到刘某酒气呛人,通过问话感到其神智不清,涉嫌醉酒驾驶。21时许,刘某被移交到交警赤坎大队。15日05时30分,刘某被约束至清醒后接受询问调查,后经医院抽取血样检测和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9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刘某对其喝酒并无证驾驶的违法交通行为也供认不讳。
此外,在当晚清查行动中,还查获苏某某、李某某等两人未取得机动车(二轮摩托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交警赤坎大队依法对苏某某、李某某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处罚;对刘某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按照相关法规,除作出罚款和行政拘留外,还追究刑事责任,其将面临拘役一至六个月的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