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晚,赤坎公安分局沙湾、海田派出所根据上级部署,开展统一清查行动。在行动中,查获一名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两名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人员,并移交到交警支队赤坎大队调查处理。
当晚20时30分,26岁的男青年刘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经过赤坎金沙湾观海长廊路段,被沙湾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民警闻到刘某酒气呛人,涉嫌醉驾。后经医院抽取血样检测和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9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刘某对其喝酒并无证驾驶的违法交通行为也供认不讳。
此外,民警还查获苏某某、李某某两人未取得机动车(两轮摩托车)驾驶证驾驶两轮摩托车,交警赤坎大队依法对苏某某、李某某无证驾驶的违法交通行为作出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处罚;对刘某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按照相关法规,除作出罚款和行政拘留外,还追究刑事责任,其将面临拘役一至六个月的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