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等三分 不争一秒——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分析
在我市,闯红灯的行为主要出现在还没有安装电子警察的红绿灯路口,安装有电子警察的红绿灯路口则相对较少。但也存在一些比较典型的路口,比较容易出现闯红灯的状况,如人民大道的康顺路口、岭南路口、解放东路口等等。
在上述路口中,康顺路口是Y型路口,解放东路口是不规则的五路交叉口。这两个路口由于构成比较复杂,行驶车道、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的设置不同与一般的交叉路口,广大司机容易出现上面所说的“无意之失”,走错车道,导致出现闯红灯的状况。
在岭南路口,则是由于该路段的交通流量、过街行人流量大,造成高峰期间交通拥堵、车流二次甚至三次排队的现象频现,有些驾驶员按捺不住,就“勇敢”地闯了红灯。
闯红灯在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中是较为突出的,危害性也相当大。据我市交警部门统计,机动车冲红灯违法行占查处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的比例达到30%左右,机动车冲红灯引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也占有较大的比重。在此,呼吁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在通过信号灯路口时,“宁等三分,不争一秒”,既为确保自己的交通安全,也为他人的生命财产作出应有的人文关怀。
处罚:
机动车闯红灯指的是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的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十一款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十一)未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及《机动车驾驶员交违章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二)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因此,驾驶机动车闯红灯将被罚款200元并扣除3分。
原因分析:
为何会出现闯红灯这种行为呢?简要分析一下,原因如下:
一是心理作怪,某些驾驶员为了赶时间,怀着侥幸的心理,认为这些路口或路段没有电子警察或者闯红灯时电子警察不一定能拍到自己的违法行为;
二是无意为之,有些驾驶员在通过红绿灯路口时,只按照指示信号通行,却忽视了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导致车辆出现了:左转弯的车辆在直行车道按左转方向箭头行驶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