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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出“限”招 小产权房难发芽

2012-05-22 17:38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梁染渠 王虹 张雅婷

    亮点 严格报建 严查违建

    小产权房以价格优势吸引购房者,那政府应如何阻止小产权房在市场上生根发芽呢?徐闻县规划建设局局长王赤介绍了他们的做法:

    第一、报建时限制楼层数量和房屋面积。“政府部门会按照群众需要,批给开发商建4层或5层,一般来说,不超过5层就没有利润,那开发商就不会动工,这是最有效控制小产权房的办法。在城市购买集体用地,一百多万一亩地,成本很高,再加上没有房产证,许多人都不敢轻易购买这类房子,没有市场,开发商自然不会投资。”

    第二、从楼房结构方面判断和限制。“根据设计图纸提供的参数,如果是商品房性质,那户型应该是三房两厅、四房两厅等。如果是私人住宅,除了个人卧室,其他的配套设施如卫生间、厨房、客厅等都是一层楼一个。如果开发者想把私人住宅建成商品房,我们就控制它,不让报建。”

    第三、严格打击不报建而建的楼房。“职能部门一旦发现开发商用集体土地盖小产权房,那就强制让他们停工。在这方面,我们花的力气很大。我们专门成立一个小组,负责每星期查处这些违法建筑,并在社会上公布举报电话。一旦有群众举报,我们第一时间赶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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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第一类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第二类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第三类小产权房: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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