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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僻路段抢劫摩托车 疯狂罪犯被判处重刑

2012-08-16 09:48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张展文 朱明宇 邹兴

    湛江新闻网讯:徐闻县两名犯罪分子持刀驾驶摩托车,尾随被害人至偏僻路段专门抢劫摩托车,甚至一个晚上在同一个镇墟上疯狂作案多起,严重危及社会治安。经过徐闻县公安干警几个月的周密侦查,很快分别将张某威、刘某航抓捕归案。近日,徐闻县人民法院分别作出一审判决,以张某威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4000元;刘某航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4000元。

    据悉,张某威、刘某航均系徐闻县人,其中张某威24岁,刘某航年仅20岁。2011年1月6日23时许,张某威伙同刘某航等人驾驶一辆本田125C摩托车,持刀窜到徐闻县徐城镇东平一路原国土局附近小巷处,抢劫一辆价值近8000元的白色五羊本田摩托车。抢劫得该车后,由张某威进行出卖,破案后,该车无法追回。2011年2月7日21时许,张某威伙同刘某航等人驾驶一辆大阳摩托车,并持刀又窜到徐闻县徐城镇健康南一家宅门口,抢劫走该户居民的一辆珍珠蓝色五羊本田摩托车,经物价部门鉴定价值5270元。被抢车辆由张某威及刘某航共同出卖,所幸的是,破案后,该辆摩托车已经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2011年2月18日20时许,张某威伙同刘某航等人再次持刀在徐闻县徐城镇市尾路中段处,抢劫走一辆价值6000元的五羊本田摩托车。破案后,该车也无法追回。

    另据笔者从徐闻法院了解,刘某航除了与张某威参与上述3次抢劫外,还另外伙同他人分别于2011年1月15日、2011年1月27日、2011年2月24日、2011年4月13日以同样手法在徐闻县各偏僻路段抢劫五羊本田摩托车,作案次数共达7次,疯狂程度令人咋舌。

    徐闻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威、刘某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多次持刀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两人犯抢劫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控罪名成立。鉴于张某威、刘某航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张某威和刘某航均表示服刑,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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