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致歉,苏宁表态
早报记者昨日致电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及国美网上商城等几家主要“参战”企业。
尽管国家发改委出手调查一事在微博上沸沸扬扬,但此前一直在微博中较为活跃的刘强东昨日一直未发一言。
京东商城起初回复了一份简短的官方声明:“京东商城表示一直积极配合发改委的调查,并尊重发改委的调查结果。”但当时,京东并未回应有关毛利率的问题。稍晚之后,京东商城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承认未完全兑现“零毛利”的承诺,为此向消费者致歉。
京东商城称:“近期,京东商城接受了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针对‘8·15’促销的调查,同时京东商城自身也对8月中旬开展的大家电促销活动进行了总结和反思,虽然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促销资源,做到了在促销期间大家电品类整体为负毛利率经营以回馈消费者,但发现仍有少部分大家电商品没有实现对消费者零毛利的承诺;且由于技术和操作难度及价格的实时波动性,也无法实现所有大家电产品在同一时点全部比竞争对手低的承诺。”
京东商城表示,“对上述未完全履行对消费者承诺的行为深表歉意。公司已经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了整改方案以完善运营管理,将认真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此前的8月1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已经对电商价格战表示关注。沈丹阳当时说,判断这场“价格战”是否违法,需要有法律法规做依据。目前,与降价促销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及《价格法》。换而言之,除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均可介入。
苏宁易购昨日对国家发改委的调查也作出了回应。外界注意到,苏宁易购9月1日再次宣称启动电商大战第二波,号称“将全面刷新全网3C产品新低价。”
苏宁易购称,国家相关部门介入价格调查很有必要,苏宁“积极配合”了国家发改委的调研,总体来看,苏宁严格履行了双倍补差等促销承诺。但客观上,在促销活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管理上的瑕疵,会根据相关要求积极整改。
据中新社报道,苏宁电器副董事长孙为民昨日说,所谓的“价格大战”对苏宁来说只是作为一个正常的促销活动来进行准备的,然而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因为业界的一些同行的舆论渲染与炒作”,使得市场的走向超出了苏宁对活动的预期,从而给消费者造成了一些不便。孙为民表示坚信发改委会以事实为依据,做出公正的调查结果。
早报记者昨日未能收到国美方面对此事的回应。
供应商反抗价格战
各大电商间频繁爆发的价格战尽管涉嫌欺诈,但还是搅得供货商、合作伙伴头痛不已。
9月5日,一名微博认证为“JASON WOOD电子商务运营负责人”的人士宣称,因不满京东的优惠券活动,该公司将退出京东联营平台,JASON WOOD是一家品牌服装企业。
这名发表不满的人士原话为,“我们决定退出京东POP平台。9月3日,京东举办活动买300送1000券的活动,不可思议的是1000的券需要商家来出,你打价格战一分钱不出要我们埋单,请问刘强东(京东商城CEO)这就是您所谓的豪气吗?对不起,我们不玩了。”
京东商城公关部人士确认了此事,不过京东展示了与该服装企业相关人士的聊天证据,以证明京东并未强迫该企业参与活动,合作为双方自愿。
早报记者看到,京东商城的“买300送1000券”活动主要圈定的是服饰鞋帽类商品,1000元返券只能在购买商品店铺中再次使用,并设定三个梯度的返回。
有人将此事件与“京东、天猫逼抢供货商二选一”一事联系在一起。近日有消息称,一年一度电商争相促销的“双11”活动已开始招商,天猫拒绝与京东有合作关系的品牌商参与活动,而京东亦要求合作商家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天猫。该传闻未得到两家公司的官方确认,业界普遍认为,此类竞争将损害正常的商业环境。昨日,当当网平台事业部副总经理邓一飞提出,品牌商需要被尊重,不能因为平台要打价格战一味牺牲品牌商利益。
事实上,涉嫌欺诈的价格大战令商家自身商誉受到影响,虽然能一时提升营业额,但却无法长久赢得市场。上海商务中心家电城总经理赵宏兴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电商大战初起之时,家电城生意大受影响,顾客来店率不高,但是没过两天,当消费者发现所谓的价格大战更多是噱头时,反而为家电城带动更多的销售。
“不必急于立法”
电商价格大战行将落幕,反思则仍在进行。
“在互联网经济领域,我们还没有形成完善且有效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反垄断法律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经济纠纷调解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主任杨坚争认为,必须采取措施加快网络市场法制建设的步伐。
事实上,此前的8月17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司长王德生曾表示,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权责、义务,除了在相关法规里进行完善外,在相关标准中也要进行细化和补充,《电子商务营销运营规范》等标准已列入制定计划。
王德生当时称,商务部将加大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相关标准的制定力度,比如已经列入制定计划的《网店信用评价指标》《网络团购企业管理规范》《网络团购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电子商务营销运营规范》。
不过,也有声音称,不必对电子商务急于立法,即便是一些规范性的规章,也应注意保护创新的原则。
以此番电商价格战可能涉及到惩罚为例,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委员张延来在接受中广网采访时说,现在的很多法律,尤其是在罚则部分,还没有考虑到电子商务目前的一些特点,罚金的数额上比较难以计算。
话锋一转,张延来提出,不能据此就急于从立法层面进行跟进。原因很简单,“电子商务发展变化迅速”。
“立法比较慢,如果我们现在针对价格战确定了一个计算方式,说不定过些日子又出来一种新的不正当竞争。所以不看本质只是看现象,根据现象立法可能效果不太好。在执法过程当中,有关部门也许可以总结出比较好的计算方式来,固定成一种执法的实施细则。”张延来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