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的第六批取消和调整的314项行政审批项目中,有32项涉及证监会行政审批范围,超过国务院取消和调整总数的十分之一
国务院日前公布了第六批取消和调整的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有32项涉及证监会行政审批范围,超过国务院取消和调整总数的十分之一,凸显证监会放松管制的力度。
32个项目中包括20个取消项目,10个下放项目,2个减少审批部门项目。
此次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保荐代表人注册、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的四种情形、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券商变更境内分支机构营业场所、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等,期货公司变更公司形式、注册资本部分事项、变更5%以上股权部分事项、变更境内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等事项审批一并取消,约占证监会行政审批项目总数的30%。同时,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进行的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也在此次被取消。
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取消项目171项,调整项目143项;调整项目中又包括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17项、减少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17项。
业内人士称早有预期
[ “不少行政审批的‘松绑’意图此前已有所体现,有的发布过征求意见稿,外界已经有所预期,这次只是从政策上获得实质性的放行。” ]
昨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一系列行政审批取消调整项目,证监会是涉及最多的实施机关之一。《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在取消的171项中,涉及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有21项,这也预示着证券业行政审批放松的实质性“落地”。
具体来看,其中直接与证券公司有关的包括,保荐代表人注册、证券公司变更境内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审批、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券投资基金方面,则有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选任或者改任审核。
期货方面,则有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结算业务资格核准;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审批;期货公司变更公司形式的审批;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部分事项审批:同比例增减资审批;期货公司变更5%以上股权部分事项审批:不涉及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且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化的变更的审批;期货公司变更境内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审批;期货公司变更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期货结算业务资格核准等8项内容。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方面,有4种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取消行政许可。另外还有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核准,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总代表资格核准,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等。
“不少行政审批的‘松绑’意图此前已有所体现,有的发布过征求意见稿,外界已经有所预期,这次只是从政策上获得实质性的放行。”一位证券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比如,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取消行政许可,证监会在今年1月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减少并购重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程序、提高并购重组效率,同时,也为鼓励产业资本为代表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合理价位增持股份,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内生稳定机制。
另一备受关注的行政审批取消项目为保荐代表人注册。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保代考试的公告已现端倪。此次公告名称中新增了“第1号”这一字眼,此外,往常的开头惯例“受中国证监会的委托”字样在本次考试公告中完全消失,这是自保代考试推出以来首次出现。一位资深保荐代表人猜测,这三个字的背后可能暗含着保代资格管理全面下放给中国证券业协会。
而在今年5月召开的证券业创新大会及随之公布的一系列举措文件也都与此次行政松绑紧密呼应。
此外,在调整的部分中,证监会涉及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有10项,均下放至证监会派出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审批;证券公司变更部分业务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审批;非上市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审批;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境内上市外资股业务核准;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核准;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许可;期货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部分情形审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第一财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