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闻县社区矫正人员陈某总、曾某仙因见义勇为受到湛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4日,徐闻县司法局领导获悉前往慰问,表扬他们见义勇为的精神。
据了解,陈某总、曾某仙,同为徐闻县新寮镇人,2012年9月6日俩人因犯受贿罪被徐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服刑期间,陈某总、曾某仙痛定思痛,迷途知返,决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赎罪,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2012年9月26、27日接连两天,陈某总、曾某仙俩人合力救起了两名投海自尽的农村妇女,在当地传为佳话。
近日,湛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陈某总、曾某仙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并进行了表彰。徐闻县司法局领导班子认为陈某总、曾某仙作为接受刑事处罚的社区矫正人员,在危难关头,能够挺身而出,挽救他人生命,为社区矫正人员树起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