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将追究责任了!近日徐闻出台该县史上最严禁请令,严格管理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端正党风政风,弘扬社会新风。
近年来,滥摆酒席、大操大办婚宴、乔迁新居、生日祝寿等歪风邪气蔚然成风,破坏了社会风气,个别党员干部也成了推手,在群众中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为遏制以婚丧喜庆之事借机敛财的歪风,破除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的旧习,徐闻县纪委监察局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徐闻县严格管理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规定》明确指出适用范围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党组织关系隶属县委的驻徐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七所八站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该《规定》所涉及的对象不单为公职人员,同时还涵盖了公职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婚丧喜庆事则包括了结婚嫁娶、乔迁新居、出生满月、生日祝寿、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立功受奖、升学留学、入伍就业、出国出境、亲人去世等。
这是否意味着公职人员就不准操办婚丧喜庆事了?非也,《规定》规定,若要操办,应在亲属范围内进行,除组织认为必要派人参加的外,不得邀请或授意他人邀请本人管理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人员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参加。并实行事前、事后“双报告”制度:喜庆事宜提前7天,丧事提前一天以上,向备案单位递交事前报告表;事后10天内递交事后报告表。
该《规定》体现了徐闻铁腕治婚丧陋习的决心,规定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不执行“双报告”制度,或报告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