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螳螂(002081.SZ)的复牌公告并未回答外界的所有疑问,比如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的确切去向。
根据公告,检察机关已经对朱兴良执行监视居住。昨天,接近金螳螂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朱兴良家属收到的通知来自山东省方面的检察院。耐人寻味的是,朱兴良身边人透露,朱兴良或许已经回家,但金螳螂一名高管对此予以否认。
和拘传或取保候审一样,监视居住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被实施的强制措施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监视居住应当在当事人住处执行,但也有特殊情况——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
金螳螂所在地的苏州官场人士对本报记者称,朱兴良所涉之事可能指向一些官员。接近朱兴良家人的人士和上述金螳螂高管则分析,各种情况表明,案情有所缓和,公司正常运转并未受到影响。
何为监视居住
作为A股一家装饰公司,金螳螂7月28日公告称,27日接家属通知,检察机关于当天起,对朱兴良执行监视居住。
这解开了投资者的部分疑虑。7月22日,一则关于“朱兴良失去联系”的传闻迅速传开。当天下午,金螳螂股价急速跳水并以跌停报收。金螳螂发布公告宣布次日起停牌。而根据该公司26日的公告,朱兴良因个人原因正配合检察机关协助调查,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该公告并称,公司股票29日开市起复牌。
尽管公司强调,作为实际控制人的朱兴良平时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事务,事件对公司经营活动影响有限。同一天,金螳螂发布2013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司营业总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幅度都超过了30%,其中营收接近67.6亿元。
市场对此似乎并不这么看,复牌首日,金螳螂下跌5.32%至23.14元。
一季报显示,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螳螂集团”)是金螳螂的第一大股东,持股27.95%。金螳螂第二大股东GOLDEN FEATHER CORPORATION(下称“金羽公司”)持股金螳螂24.75%。而根据金螳螂的2012年年报,金螳螂集团和金羽公司均为朱兴良控制。
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多种情形的可以监视居住,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目前,朱兴良所涉何事仍有待警方或检方披露,但金螳螂的危机公关已然展开。停牌期间,金螳螂网站多次发布施工项目所在单位表扬信以及项目获奖信息,并刊登《中装协秘书长刘晓一:金螳螂是家负责任的公司》的文章。
上述金螳螂公司高管表示,之所以选择周一复牌不再推迟,也是因为对公司基本面有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