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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发布 “十一”交通安全警示

2013-10-01 16:18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冯斐 杨百宁
 
“十一”假期,自驾游汇成长长的车流。 记者李忠摄

    “十一”长假,全国将迎来旅游出行高峰。为确保“十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市交警部门昨日编发了“十一”交通安全提示,提醒司机和市民出游时注意交通安全。

    1、高速公路和通往景区的道路将迎来自驾出行高峰,应提前选择好节日期间出行方式和时间,错峰出行。

    2、“十一”自驾车出游前,应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件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随车携带警告标志牌、千斤顶、螺丝套筒等工具,以备急需。

    3、“十一”长假自驾车出游,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免长假首尾出行高峰和夜间行车。驾车途中,应通过广播、网络、交通信息板等密切关注交通提示信息,了解实时路况,必要时调整行驶路线。

    4、节日期间驾车出行,应保持平和心态,不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强行会车,不随意变更车道或在车流中穿梭抢行。

    5、节日期间高速公路实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交通流量将会大幅上升,驾驶人要保持安全车速和安全车距,不超速行驶,不随意变更车道,不挤占应急车道。

    6、高速路上随意停车易发生伤亡事故。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撤离至护栏外安全地点,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

    7、景区道路多坡陡、临水临崖、路窄难行,请小心谨慎驾驶,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

    8、外出乘车时,不要乘坐超员车辆、非法营运车辆、无牌证车辆。如果发现车辆驾驶人有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通过电话、短信、手机微博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

    9、围观高速路事故危险大。今年已发生多起高速公路上因事故后人员未及时撤离,随意围观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10、大货车一般装载量大、重心高、稳定性差,且视觉盲区较大,驾驶小型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行进时,请与大货车保持安全车距,不要长时间并排行驶或跟车过近,避免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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