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吴川市政风行风评议团第二调研组在大山江街道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黎劲风 摄
湛江新闻网讯:笔者随同吴川市政风行风评议调研组到镇街调研了解到,一些中小学周边的零售店向未成年学生销售香烟,不利于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农村群众呼吁:政府部门要加强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好环境。
12月2日,笔者随同吴川市政风行风评议团第二调研组到大山江街道调研时,农村群众反映中小学周边的香烟零售店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现象十分普遍,一些摊主往往把成包的香烟拆开销售给未成年学生,为未成年学生抽烟打开方便之门。有的学校附近甚至有多个烟摊,而面对前来买烟的小学生,摊主也照卖不误,使一些小学生染上了抽烟的坏习惯。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周围的零售店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还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烟草销售商若出售卷烟给未成年人,将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做为烟草销售商,如果有未成年人购买卷烟,应当自觉进行劝阻,并在店铺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志和公开举报电话,营造人人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大山江街道的群众呼吁:政府部门要加强管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对中、小学周围的零售店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