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电动车撞人 肇事者被刑拘
18日19时许,尤××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沿赤坎海北路驶到民权路口时,与一名在路边扫地的环卫工人相碰撞。肇事者被交警赤坎大队事故现场勘查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现场对尤××做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为进一步查清其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民警带尤××到医院抽血进行司法检验,得到结论是:尤××血样中乙醇浓度为177.147mg/100ml,属醉酒驾驶。在确凿证据面前,嫌疑人尤××对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嫌疑人尤××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注:超标电动车按机动车管理)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目前,犯罪嫌疑人尤××已被警方刑事拘留。(雷鹏 李枚)
交通事故致1死1伤 司机驾车逃逸后自首
16日,在市公安局协调指挥下,交警支队多部门密切配合,不到8小时成功侦破一宗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月15日晚上7时37分许,交警支队坡头大队接到市局110转来警情:在坡头区龙头镇塘头村路段发生一起1人死亡、1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已驾车逃逸。
办案民警通过对现场遗留物证和走访现场目击证人等,初步确定肇事车辆类型和颜色,并兵分三路,分别对各公路主要出入口的视频监控进行调查和走访群众。
由于破案思路清晰、撒网迅速,给交通肇事者形成强大的心理攻势,2月16日凌晨3时许,肇事司机陈某某打电话投案,并驾驶肇事车辆粤A×××3X货车前来坡头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交警坡头大队已对肇事司机陈某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雷鹏 李一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