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日前,吴川市法院民一庭庭长李特华与案件承办法官玄月玲等一行5人,来到案件当事人曾观进家中,对其进行回访。这是该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针对涉及民生的案件进行回访的工作措施,并积极开展行动,努力践行服务群众的宗旨。 2011年10月8日19时左右,原告曾观进驾驶摩托车在国道大山江路段与被告刘××驾驶的中型货车相撞,造成原告曾观进九级伤残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审理,被告刘××及车主、保险公司共需赔偿原告各款项12万多元。原告上有老、下有少需抚养,遭遇车祸已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家庭生活极为困难。制定了对涉及民生的案件进行回访的制度后,市法院民一庭对曾观进进行了回访。
在曾观进家中,李特华亲切地询问了曾观进目前身体恢复情况、生活情况及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否满意,并征求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面对法官的亲切回访,曾观进激动地说:“感谢法院的关心,赔偿款早就到位了;法官在办案中处处为我们老百姓着想,我们很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