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文件的误读
误读 1
延续两千年的盐业专营许可废止了?
误读 2
资本市场不经过审批就可经营食盐?
误读 3
食盐向社会资本放开、实现市场化?
真相是什么?
真相1
《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废止不等于废止食盐专营
真相2
食盐专营许可证的管理权相继下放省级管理不再上报国家发改委
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生于2006年死于2014年
《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国家发改委于2006年4月28日发布的部门规章,其核心内容是对食盐专营许可证,即食盐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和食盐准运证等三证进行管理,并且明确国家发改委作为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负责食盐专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昨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而此前,食盐专营许可证的管理权已相继下放省级管理。
昨日,一则关于国家发改委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消息,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猜测,难道此举意味着两千多年的食盐专营制度将改变?
实情究竟如何?昨日下午,中国盐业总公司通过其官网发布消息称,废止该办法并不是废除食盐专营,部分媒体将此理解为食盐专营废止,实属误读。
但将此项“简政放权”规定误读为取消食盐专营的盐业股在4月21日午后集体喷发,云南盐化涨停,兰太实业涨6.56%,南风化工涨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