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热议:
延续两千年的食盐专营废止
昨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这是否表示食盐专营的结束?消息一出,各大网站纷纷转载,媒体官方微博相继发布,网络上的议论一波高过一波。网友“卖空气的一个人”问,是不是不用审批就可以经营食盐?网友“TsengChin”表现得更为肯定,他在评论中写道:官盐废止矣!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自西汉始两千年盐铁专营制度将出现重大改革。
资本市场也听风而动,不少财经网站挂出标题称:“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利好地方盐业公司”,就在昨日下午,两支主营盐业的个股也应声而涨,云南盐化更是一度涨停。
追问真相:
废止文件不等于废止食盐专营
真相如何?这是否意味着两千年的盐铁专营制度的废止?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四川省盐务局探寻真相。省盐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原有的政策和法规并没有变化,管理办法的废止并不具备外界猜测的重大转折性意义。那么《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到底是一部什么样的规定呢?
《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国家发改委于2006年4月28日发布的部门规章,是当时国家发改委为贯彻《行政许可法》,由产业司(盐业管理办公室)根据《食盐专营办法》制定并以国家发改委令颁布实施的。其核心内容是对食盐专营许可证,即食盐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和食盐准运证等三证进行管理,并且明确国家发改委作为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负责食盐专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