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声明:
食盐专营不变,网友系误读
就在政策引发外界大量猜测时,中国盐业总公司于昨日下午发表声明,以正视听:“《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废止不等于废止食盐专营”,结束了近一天的全民大猜想。
声明中称,2008年时,国家盐业管理职能由国家发改委调整到工业与信息化部,对食盐专营许可证的管理相应移交。新一届中央政府组建后,国务院推动各级政府简政放权,工业与信息公部已将其食盐专营许可证的管理权相继下放省级管理。至此,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主体已经发生变更。在此背景下,应工业与信息化部要求,国家发改委刊发第10号令,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国盐业总公司表示,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的依据是《食盐专营办法》,由国务院发布,为国家法规。而《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废止该办法并不是废除食盐专营。部分媒体将此理解为食盐专营废止,实属误读。
就在这份声明发布后不久,各大网站相关报道的内容也随之改变,不少网站的标题也变成了“废止许可证管理办法并非放开专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