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坡头区在坡头镇试点开展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向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述廉活动,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的评议。这是该区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新监督村官的新举措,也是湛江首次开展村官述职述廉活动。(5月22日《湛江日报》)
坡头区在坡头镇试点开展村官述职述廉活动,让村官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的评议,然后根据评议结果进行整改落实,最后再进行公开。这是坡头区监督村官的新举措,也是湛江在监督村官手段上的“首创”,更是广东乃至全国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个“亮点”。在述职述廉活动中,4位村官围绕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对各方面的施政情况进行述职述廉,坦诚查摆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设想,并汇报个人重要事项。从中可见,这样的述职述廉是实实在在的,是有实效性的,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并不是所谓的“作秀”,也不会引起“形式主义”的质疑。因为4位村官都坦荡地把“敏感”内容公开出来,大方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体现了为民务实的原则,也展现了廉洁自律的诚意。进一步来说,这种监督新举措还会引起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蝴蝶效应”,让其他农村干部增强“勤政、为民、清廉”的意识,产生对权力的敬畏之心。
的确,缺少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必须让权力接受监督。近年来,村官腐败呈现频发多发的趋势,并且出现了“小官大贪”的不良现象,既损害了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破坏了农村基层政府的形象,对党的执政基础形成了威胁。因此,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予以重视,而有效监督村官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新形势下,如何有效监督村官呢?村官述职述廉无疑是一个有意义的创举,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地融合起来,形成强大的威慑,掐灭村官想贪腐的心理“火苗”。所以,村官述职述廉这一新举措,可以在不断摸索、实践和完善中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制度,坚持下来,并适时进行推广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