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桥上做,祸从天上来。
5月3日,茂名市所辖县级市高州的深镇镇发生在建石拱桥坍塌事故,施工人员从十几米高的桥面坠落,26人被埋5人当场遇难,最后造成11人死亡。据初步调查,坍塌桥梁是“无立项报建、无合法设计、无招投标手续、无施工监理、无质量监督、无安全管理”的“六无”工程。而且,“在高州的官方通报中,事故桥梁建设未经报建,属大田村委会副主任成某发动村民自筹资金修建。……成某发动建桥是为了让村民出行更便利,没想到这次好心办成了坏事,还搭上了自己的生命。”
高州距离笔者供职的高校近在咫尺,经济状况在水准一般的粤西也算不上富裕。要建一座长约20米,宽6米,桥面厚度70厘米,距离河床高约15米的石拱桥,对于一个村子来说,可谓大工程。钢材木材,砂石水泥,预制构件,再加上人均工资每天150元,开销可谓大也。
然而,“成某发动村民自筹资金”就建设起来了。于是,我们不能不弱弱地问一句:一共多少村民自筹了多少资金?什么时间开始筹集的?有没有捐款登记?购买建筑材料的账目何在?即便成某已经以身殉职,账目应该还有吧;就算账目不见了,村民总可以了解吧。一下子26人被埋,可见参与施工的人数不少,一个并不富裕的小小村庄村民能捐多少钱呢?
记得事发当天的新闻有爆料:记者问及的村民个个都说没有捐过一分钱,完全是公家出的钱建桥。“施工一个多月,除了下雨和缺木材外,就没有停工过”、“我们从未出过钱,怎么是‘村民自筹资金’?”6日下午,死者家属聚集在镇政府门口,要求镇政府给一个说法。后来这新闻就被铺天盖地的“好心办成了坏事”的标题所覆盖。媒体上也发出了图片,是“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存根,上面签有“成茂希”的名字,证明该石拱桥确实未通过政府报批,就开始加速抢建,而且政府是尽职尽责监督整改的。
无奈看看那张存根,3月23日检查出来包括图纸、合同等在内的4项隐患,要求“把整改意见或整改结果必须在3月24日报深镇镇人民政府安监所”。“把……必须在”的句型文理不通不说,要人家一夜之间拿出“整改结果”也疑似开玩笑,查查同类公文,该存根当属“奇葩”。于是,高州新闻发言人“曾多次勒令停工”的说法,不能不引来死者家属质疑。
更大的疑点在于:成茂希的儿子成勇平出示的其父亲平时签名的笔迹,记者对比收据签名和整改通知签名,两者差异不是一般地明显。如今,检验笔迹并不复杂,为什么不验它一验,让事实说话?
为什么要强调“成某发动村民自筹资金修建”?在下“不怀好意”地揣度:一是成某已经一命呜呼,“发动”与否查无对证;二是如果是政府出资,政府自然是当事人,从设计到施工到监督到眼下的赔付大把责任。
本文尚未杀青,有后续传来:高州市深镇镇长邓国艺及镇经济发展和统计办公室负责人唐友庆涉嫌伪造“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已经停职,由高州市纪委介入调查。
说起来也真是,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私自募捐修桥,镇里居然可以不闻不问。那桥是村民的必由之路,镇里又是如何“利为民所谋”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