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2006年5月上旬,张X明持一支火药枪在客路镇客路中学门口附近被公安机关发现,张X明在抓捕中弃枪逃跑后被客路派出所立案侦查,案发后张X明一直外逃,遂被该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近日,客路派出所以开展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契机,黄宏所长带领副所长蔡英朋和民警梁少竹多次到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嫌疑人张X明的家里,与其家属座谈作动员教育工作。于是,6月6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的网上在逃人员张X明主动到该所投案,张X明对其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8年的躲躲闪闪的漂泊生活或就此终结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