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在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2014天网行动”中,抓获一名涉嫌非法宰杀和收购国家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3月15日《湛江日报》)
近期,媒体相继曝光了猎杀老虎、宰杀穿山甲等案件,那些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的恶劣行为无不让人发指,甚是为这些违法分子的落网拍手称快。其实,国家保护动物遭受非法捕杀早已不是一件新鲜事了,但是随着文明和法治社会的进程不断推进,此类事件却依然常有发生,不得不引起深思。
此类违法捕杀行为的发生原因有多方面,要么是行为者利用珍稀野生动物巨大的商业价值,从中获取利益,要么是行为者的法律知识淡薄,没有意识此种行为的违法性,当然一些扭曲的饮食观念也给此种行为提供了契机。
要遏制捕杀珍稀野生动物的行为,执法机关的严厉打击是关键,一方面要保持持续的高压态势,针对此类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打掉一起,对违法分子严明处置,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另一方面要针对当前此种违法行为有组织、高隐蔽的新特征,创新执法的方式,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和网络信息,使得违法犯罪无处可遁。同时,有打击还要有教育,向全民宣传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规,向民众普及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性知识,让民众知其然而杜其行,唯有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才能在根本上杜绝问题的发生。
杀害一两只国家保护动物,看似对我们的生活没有什么影响,但试想,如果我们和大自然都无法和谐共存了,又有什么资格谈论创造文明社会呢?我们应认识到打击遏制此类行为,一方面是保护好珍稀动物,还自然一片生机;另一方面是肃清文明进程中的“绊脚石”,给社会一片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