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湛江云媒账号

市区9月1日起对残疾人专用代步车上牌管理

2014-07-06 16:18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杨百宁

    湛江新闻网讯:为落实实施《湛江市市区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管理规定》,配合市区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解决市区残疾人专用代步车上牌问题,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湛江市公安局市区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登记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需要使用残疾人专用代步车代步出行的,可按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上牌。

    残疾人专用代步车上牌管理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一、实施上牌管理范围:我市市区,包括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

    二、车辆技术参数:上牌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包括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残疾人专用电动三轮车)车辆技术参数:车身长度不超过200厘米,宽度不超过80厘米,高度不超过110厘米。驱动方式为内燃机的,发动机排量不超过50mL(含50mL);驱动方式为电驱动的,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不大于4kW(含4kW)。

    三、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区户籍的,或者持本市市区居住证并且同时拥有本市市区房产的;

    (二)年龄在16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

    (三)上肢功能正常并下肢肢残为一、二、三级,需要使用残疾人专用机动车代步出行的。

    四、代步车驾驶人需要遵守的规定:

    (一)每名残疾人只能登记一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限本人使用;

    (二)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湛江市市区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管理规定》规定,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管理;

    (三)不得非法从事载客营运,不得加装、改装、换装车辆的结构、座位、发动机等装置;

    (四)不得转交他人使用。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湛图片

  • 全国最大吨位纯电抱罐车落地湛江
  • 徐闻“益企办”让菠萝产业旺起来
  • 2025年遂溪县第六届“县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启幕
  • 粤西首城绘文明新卷 廉江以常态长效擦亮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
  • 全球首创漂浮式养殖平台“湛江湾1号”湛江交付
  • 深蓝逐梦启程!“湛江湾1号”铸就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热点新闻排行
  • 月点击
  • 周点击
  • 日点击
  •   
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