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我市正式开展对乱丢吐等违章行为小额罚款专项整治行动。9点30分,在赤坎区北桥市场,执法人员对一家水果店开出了赤坎第一张罚单;9点30分,在霞山区岭南路,执法人员对一家药店开出了霞山第一张罚单。而处罚原因也“不谋而合”:没有落实门前“三包”,跨门槛经营。(7月11日《湛江晚报》)
对“乱丢吐”等不文明行为采取强制手段,开罚单,以倒逼固守陋习者养成文明习惯,是小额罚款专项整治行动的出发点。我们都知道,处罚“乱丢吐”等不文明行为,务必要让受罚者口服心服。很明显,受罚者如果对受罚有抵触情绪,没有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文明行为给城市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那么,处罚“乱丢吐”等不文明行为就没有达到目的;受罚者只有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文明行为给城市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心甘情愿受罚,乐意吸取教训,才可能摒弃陋习,当文明公民。因此,对有抵触情绪的受罚者,执法人员应当场晓之以理地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给当事人和围观群众上生动的现场课,让受罚者口服心服。笔者以为,让更多受罚者口服心服,我们相关部门还应定期公开罚金的数额和去向。例如,不妨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公布罚款明细和每一笔罚金的用途,让受罚者能够方便查询。这不仅可以回应公众的质疑,还可以维护执法者的良好形象。
说到底,对“乱丢吐”等不文明行为,不能一罚了之。因为罚款不过是手段,培育文明才是最终目的。当然,培育文明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因此,培育文明除了要依靠外在的强制手段,还需要春风化雨的宣传和润物无声的公民教育,让公众特别是该罚者口服心服。如此,公民的素质才会渐渐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