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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高温补贴”成一纸空文

2014-07-27 22:08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宋维宙

    进入三伏天,多地进入高温“炙烤”模式,在多个城市发布高温预警的同时,高温补贴也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自2012年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联合出台《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每年6月至10月给室外工作者发放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但近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由于种种原因,一些用人单位的高温补贴并未落实到位。(7月27日《湛江晚报》)

    高温持续,酷热难耐。我市一些用人单位的高温补贴并未落实到位,令人忧思。我国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从事高温作业者,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等。可以说,国家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我省出台的《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是保护我省广大户外作业者权益的重要制度保障,是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宝,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高温关怀”。然而,好的制度,贵在不折不扣地落实。当上述文件执行不力时,“高温补贴”就成一纸空文,“高温关怀”就会被恶搞。在笔者看来,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办事,见利忘义,总把劳动者当做生产工具,苛求他们“战高温、斗酷暑”,令他们违心地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却忽视他们的健康,无视他们恶劣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处心积虑恶搞“高温关怀”。就算侥幸躲过了法律的制裁,也难有好的结果——劳动者会产生不满情绪,其工作缺乏热情,或还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工作质量。倘若由于无视“高温关怀”而导致工程出现质量等大问题,甚至导致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就后悔莫及了。当然,落实“高温补贴”,不能只依靠用人单位的自律,更要靠广大户外作业者的积极维权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力执法。广大户外作业者要明白,为落实数额不大的“高温补贴”而和单位“较劲”,是维护自身尊严的体现;而相关部门要加强执行力,主动作为,有必要把监管关口前移,变坐等投诉为主动服务,通过明察暗访,对违规的用人单位依法处理,倒逼更多用人单位能主动落实“高温补贴”。

    落实“高温补贴”,给广大户外作业者予高温关怀,是用人单位的责任所在。盼我市广大户外作业者能积极依法维权,相关职能部门能及时介入,严格执法,别让“高温补贴”成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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