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暗访调查发现,雷州出现多家“黑气点”,其经营者违规收集超期煤气瓶,并跨区充装液化气,违规采用瓶对瓶“过气”,以次充好。一些“黑气点”的经营条件较差,面积狭小、无消防设备及禁火禁烟的警示标志,甚至还有“人气”混居,经营者直接和煤气瓶“吃”、“住”在一起,没有任何消防措施。一些不法经营者将二甲醚掺入液化气中,降低价格,以此吸引用户,从中牟取暴利。(8月13日《湛江日报》)
在“黑气点”, 无证经营者往往将气瓶乱存乱放,极易诱发危害公共安全事故,危害周边的公共安全。不仅如此,“黑气”的气瓶很多都是过气瓶或未经安全检测的,给消费者安全使用带来极大的隐患,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当然, “黑气点”还在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威胁着正规气点的生存。雷州出现多家“黑气点”,的确令人忧虑。无疑,对“黑气点”,务必要加强监管,坚决取缔。为此,相关部门应在做好常态化检查的基础上,开展突击检查和执法检查,排查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和检验环节的各类安全隐患,打击气瓶充装、检验违法行为;要加强对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将超过使用年限的报废气瓶送检验单位进行破坏性处理,是否擅自改造翻新报废气瓶,是否充装超期未检或应报废气瓶,是否严格执行气瓶必须专用且只允许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介质的规定,是否对气瓶使用者进行安全使用指导,是否建立进出货台账;要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充装气体质量监督抽查,打击掺混“二甲醚”等掺杂掺假行为……这样,加强监管,规范液化石油气从业行为,才能有效铲除“黑气点”的生存土壤。
事实上,“黑气点”在我国不少地方还存在着,雷州出现的“黑气点”,只是其中的个案。因此,打击“黑气点”还任重道远。值得一提的是,打击“黑气点”,务必要在常态监管的基础上,切实加大惩处的力度,让不法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使他们再不敢也不想涉“黑”。这点,外地一些做法值得雷州乃至我市各地参考借鉴。例如,《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早在2005年7月就正式实施。与过去对无照经营的黑气点最高处罚3万元相比,此次条例对查处无照经营燃气的力度大大加强,最高可以处罚50万元。笔者以为,适当借鉴这类做法,多部门联合行动,始终保持高压势态,是打击“黑气点”的关键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