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暗访调查发现,雷州出现多家“黑气点”,其经营者违规收集超期煤气瓶,并跨区充装液化气,违规采用瓶对瓶“过气”,以次充好。一些“黑气点”的经营条件较差,面积狭小、无消防设备及禁火禁烟的警示标志,甚至还有“人气”混居,经营者直接和煤气瓶“吃”、“住”在一起,没有任何消防措施。一些不法经营者将二甲醚掺入液化气中,降低价格,以此吸引用户,从中牟取暴利。(8月13日《湛江日报》)
为了牟取暴利,一些非法经营者铤而走险,违规收集超期煤气瓶充气牟利,令人触目惊心。这些“黑气点”条件差,资质低,缺少安全保障,未经有关部门的审批和核准。其经营显然是违法违规的。这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液化气市场秩序,而且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黑气点”使用了大量超期煤气瓶,犹如“不定时炸弹”一样,安全隐患重重,安全风险较大,后果让人不堪设想。“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谁来负责?到时,恐怕不仅是非法经营者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而且有关监管部门也要承担监管责任。
试问:作为非法经营者,赚了这种“黑心钱”,能睡上安稳觉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经营者应当诚信守法经营,赚取“良心钱”,为社会造福;而不能利欲熏心铤而走险,到头来害人害己。“海恩法则”与“墨菲定律”告诉我们,对任何事故隐患都不能有丝毫大意,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或对事故苗头和隐患遮遮掩掩,而要想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加以消除,把事故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清除“黑气点”这样的“不定时炸弹”不容疏忽,不可怠慢。有关部门要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训诫,杜绝麻痹、松懈思想,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建立健全长效的安全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大力排查和清除安全隐患,对非法经营者依法依规处罚,同时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
当然,作为广大群众,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要贪图“黑气”的便宜小利而购买,杜绝侥幸心理,避免引祸上身;而要勇当监督者和举报者,协助相关部门清除身边的安全隐患,共建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