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镇明确规定,农村集体资产资源1万元以上的交易必须经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严格按流程执行:由村提出交易立项申请—镇政府核准—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村务e路通、宣传栏发布交易信息—镇交易平台竞标—确认交易并签合同。(8月26日《湛江日报》)
在农村,“三资”交易公开是维护村中和谐稳定的重要环节。坡头镇通过打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让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得以在阳光下交易,以“拍卖”的方式去寻找利益的最大化,这无论是对村中的发展,抑或是村民的获利,都有莫大好处。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打造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可以充分满足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开交易成了最好的“防腐剂”,这便是村中得以和谐稳定的关键所在。
通过严格的流程操作,“三资”交易信息一放上“村务e路通”等网络载体,就会吸引村内外无数双眼睛的目光。有意向交易的老板在观察,有意识关注的村民在监督,这就能从源头上减少腐败的发生,克服“三资”交易中容易产生的质疑和纠纷。同时,通过竞标者相互间的对比,村集体也可以从中“择优”交易,因此,打造这一交易平台,不仅使“三资”交易变得安全,也令村集体的利益得以最大化。而从长远来说,这个交易平台的推行无疑是一次村民权利意识的大洗礼。通过参与、监督交易平台的运作,村民能清楚了解自己所拥有的权利,并懂得对此进行有意识的维护。今后,在村建设的其它方面,“阳光”、“公开”都会成为村民一个关注的焦点。
需要指出的是,交易平台下一步的发展,应该与建设生态文明城镇村相结合,要对竞标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增添适当加权系数,让村集体资产资源得以更优质的发展。举个例子,如果甲老板要承包土地来做高能耗项目,而乙老板是要承包来进行生态养殖,甲老板在竞标中出价明显高于乙老板,这个时候是否就“价高者得”呢?我们应该对照建设生态文明城镇村的规划,引入一些既有利于村经济发展,又不会对生态资源构成重大损害的项目。这一操作便需要在原基础上增加加权系数,这样才能进一步化解“价高者得”竞标模式潜在的缺陷和弊端。当然,这个加权系数的确立与定值,依然是要坚持“公开”、“阳光”。
让“三资”交易在阳光下进行,促资产增值,强监督力度。未来希望能有更多乡村能建成阳光公开的交易平台,然后相关平台再进一步整合,这样全市农村的“三资”交易就能更阳光,更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