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计划从下月起,正式对在人民大道(港务局大门至海北路口)、跃进路(寸金桥公园大门至赤坎宾馆大门)、乐山路东段(海滨路口至人民大道路口)、解放东路通行但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进行处罚。为此有关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应尽快为车辆领取相应标识。

近日,在霞山的环保标志发放点附近,一市民正在车内贴上刚领取的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本报记者刘冀城 摄
【提醒】
未持环保标志上路或遭罚
记者近日从市环保部门了解到,根据相关方案,凡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驶入四个黄标车限行路段的车辆,将被依法处理,其最高处罚为罚款200元、扣3分。
为遏制城市机动车污染物快速增长的态势,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在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我市已于2012年划定限行区域,并于去年会同交警部门联合检查,派发相关宣传资料,目前正在加快淘汰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工作。
由于限行车辆的范围是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军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警用车、工程抢险车暂不受限制),因此,未申领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在驶入指定路段也会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