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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时主动向驾驶员发放宣传单张,提醒主动申领“绿色环保标志”。
目前,交警部门充分考虑到我市黄标车限行交通标志尚未完善,对闯限行区的黄标车、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整治行动只对上述违规行为给予警告教育处理;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一律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