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读者向本报报料,称雷州市雷高镇有一家幼儿园,违法使用车辆接送幼儿,超载现象严重。(9月25日《湛江日报》)
校车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一些学校和教育机构在使用校车时,因忽视校车安全问题,或超载,或超速,抑或不按规范使用校车,埋下了不少安全隐患,一直饱受公众诟病。特别是,在全国各地校车安全事故屡见报端的同时,一些不规范的校车依然“铤而走险”,横行街道,让家长和学生在心理和身体上受到一定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对违规校车秉承“零容忍”态度,相关职能部门坚决查处违规校车和相关责任人员,是社会期待的结果,亦是对家长、对学生负责的体现。
学校和教育机构为了节约成本,为了减少校车使用各项费用,不顾学生切身利益,让校车成为安全隐患的代名词,到底与教育的本质和精神相悖。作为学校和教育机构,本不应该为了自身利益而忽视学生安全,让校车超载、超速等;在为学生提供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亦需要在学生安全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校车安全问题突出,有损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声誉,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更为学生的人身安全打下了一个个问号。
我市媒体对一些幼儿园违法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的案例进行曝光,让无视相关法律法规的赤裸裸行为暴露在市民眼前,一反映出我市对校车使用安全问题的管理依然严峻的事实,二则给类似的违法行为打了“预防针”。应该说,校车承载的是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应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尽快对全市校车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校车超载、超速现象的再次出现。当然,学校和教育机构也应自我检查和反省,切实规范校车使用,为学生创造安全的环境。









